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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湖北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14 来源:教师管理处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以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有关精神和要求,充分发挥名师引领辐射作用,根据《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鄂教师〔20155号),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21湖北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名额

(一)遴选范围。从我省高校、中等及以下学校(含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遴选一批湖北名师工作室。

(二)遴选及推荐名额。共遴选50个湖北名师工作室,其中,高等学校、中等及以下学校各25个。各市州、各高校推荐名额按专任教师数和绩效评价情况确定(见附件1)。省直单位、大型厂矿企业和高校附属中小学、幼儿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教育部门商同级党委组织部门进行评审推荐。

各地在推荐时应兼顾学科、学段平衡,应适当向思政课教师倾斜;举办有师范类专业的高校还应适当向教师教育课程教师倾斜。2021年全省党校系统湖北名师工作室评建方案及通知另行制定。

二、申报遴选条件

名师工作室应具备较强影响力的主持人,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的团队,健全的工作机制、相对稳定的活动场所和经费保障等条件。原则上除达到《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条件外,还应分别满足下述条件:

(一)工作室主持人条件

忠诚于党和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有较强的组织、规划、管理和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至少一届(三年)工作室任务;无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高等学校

1普通本科院校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59-20217月)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每学年不少于96学时,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2)高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应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59-20217月)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

3)非现任校级领导。

4)非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或省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5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6831日后出生)。

2.中等及以下学校

1)普通中小学校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市州及以上范围发挥学科骨干带头作用,近6学年(20159-20217月)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80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中小学生主讲一门课程。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人选参照普通中小学校人选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遴选。中小学及幼儿园人选应注重向乡村学校倾斜。

2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应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59-20217月)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

3)非现任校级领导(承担教学任务的副职除外)。

4)非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或省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5)不超过55周岁1966831日后出生)

(二)工作室其他成员条件

1.团队梯队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相对稳定,其中,中等及以下学校名师工作室成员中至少有2人能在市州及以上范围发挥学科骨干带头作用,同时,至少有1名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教师。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成员中至少有3人能在校级及以上范围发挥学科专业示范带领作用。

2.成员均应政治立场坚定,具备良好的师德及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履行相应职责。

(三)工作室建设条件

1.工作室发展目标明确,实施步骤清晰,工作机制健全,能定期开展相关活动,并能及时评价、持续改进,能形成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特色。

2.有固定的办公或活动场所,有稳定的经费保障。

三、遴选程序

(一)推荐程序

1.高等学校推荐程序

个人申报。主持人按要求组建工作团队,团队成员经所在学校或院系同意后,主持人填报有关材料报所在高校。

学校审核推荐。学校对有关工作室的主持人、团队配置和建设基础进行审核,形成推荐意见,其中对主持人教学实绩的考核,采取推门听课和同行及学生评议方式进行。学校按推荐指标确定推荐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2.中等及以下学校推荐程序

个人申报。主持人按要求组建工作团队,团队成员经所在学校同意后,由主持人填报有关材料报所在学校。

逐级审核推荐。学校审核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级教育部门。县、市级教育部门对有关工作室的主持人、团队配置和建设基础进行逐级审核,其中对主持人教育教学能力的审核应组织专家采取推门听课等方式进行,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教育部门。推荐对象由市州教育部门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把关后,报送省教育厅。

)省级评选

省教育厅商省委人才办成立评选委员会,对各地各高校的推荐对象进行评选推荐,形成推荐意见。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组织实地考察,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发文公布入选名单。

四、支持措施

1.湖北名师工作室在3年支持周期内,由省财政给予10万元经费资助,分年度拨付。

2.对符合条件的湖北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在推荐国家层面有关人才项目时优先考虑,在课题项目、教师培训、学术交流等方面优先支持。

3.各地、各高校结合绩效考核结果安排配套经费,为工作室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在基础设施、配套经费、活动平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五、考核管理

1.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所在单位应为工作室提供工作条件,主持人全面负责工作室的建设工作,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好专业引领、教育研究、教师培训、对口帮扶等工作。工作室经费由主持人所在单位专户管理,主持人负责具体开支,专款专用。

2.名师工作室支持期内实施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由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工作成效等,考核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所在单位应合理使用工作室考核结果。

3.名师工作室有1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由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进行提示并要求整改。对于有2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仍不合格、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报省委人才办同意后,取消名师工作室资格,不再给予经费支持。

4.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存在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一律取消名师工作室资格,在支持周期内的不再给予经费支持。

六、工作要求

各地、各高校要加强申报对象的审核把关,重点审核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学术道德及工作室团队配置、基础条件及发挥作用等情况,确保要规范程序,做到四公开一监督,即政策公开、指标公开、考核方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对推荐评选中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行推荐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请各地各高校于115日(周五)前将推荐材料报送省教育厅,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王江瑞027—87232389

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处     027—87328062

程少波027—87328142

电子邮箱:hubeijsc@163.com

地址:武汉市洪山路8号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处1507

附件:1. 2021年度湖北名师工作室推荐名额分配表.wps

          2. 材料报送要求.wps

          3. 湖北名师工作室申报表(中等及以下学校).wps

          4. 湖北名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中等及以下学校).wps

          5. 湖北名师工作室申报表(高等学校).wps

          6. 湖北名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高等学校).wps

              

中共湖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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